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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支部、职能处室、科研科室、所属企业:

根据院校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医科纪监便函﹝2019﹞4号)要求,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强化作风建设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本科室、部门、企业精准把握“两节”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类型和涉及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提醒。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入脑入心,化风成俗。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检查是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所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全体职工。举报邮箱:jijian@imm.ac.cn

 

附件:中秋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纪委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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